各分公司、项目部: 为提升在建项目施工现场质量和安全文明整体水平,集团公司组织相关技术人员,在主管部门要求的施工现场质量、安全文明及公司编制的《安全管理手册》基础上,借鉴同行业先进公司项目优秀管理做法,并结合公司在建项目实际情况,特制定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文明管理基本条款。 各分公司和项目部应认真学习、做好交底、严格遵照执行。该条款将作为项目部考评、绩效考核、工程检查的依据之一。 项目部未执行或触犯基本条款,将由公司工程部责令改正,并追究项目负责人、相关责任人责任,且对项目负责人、相关责任人及相关责任班组进行经济处罚。处罚金额为责任人500-2000元/人/次、项目部5000-20000元/次的处罚;项目部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,将加倍处罚,情节严重的上报公司给予约谈、警告、通报批评等,造成工程质量安全问题、“双随机”扣分等各种不利公司的行为,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,给集团公司造成经济或信用分上的损失,将按照公司内部承包约定另行处罚。班组处罚由项目部决定,处罚金额按项目部制定的制度执行,也可上报公司延迟或当次打折支付工程进度款。 本通知由集团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。 特此通知 福建省民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7日